通知公告
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宜的声明

    近日,有企业反映少数中介机构以“科技部门授权或指定”名义,从事高企认定申报代理代办业务,向申报企业收取高额费用,获取不当利益。这类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损害了申报企业的合法权益,干扰了高企认定管理服务工作。为打击此类行为,防止申报企业上当受骗,特作出如下严正声明:
    一、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的规定,依据申报企业报送的材料,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地开展高企认定相关工作。
    二、省科技厅从未授权、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、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企认定申报的代理代办机构。
    三、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,不要相信任何机构给出的“省科技厅指定高企申报服务机构”、“和科技厅负责高企认定的人员很熟”、 “确保通过高企评审”等虚假承诺,避免合法权益受损。如发现以“科技部门授权或指定”等名义从事高企认定申报业务的,请及时联系我厅,举报电话:0371-65951169。

河南省科学技术厅
2018年7月17日

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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